作者:郭文生/林正文
前言
三十年來的南師校慶活動,在同仁記憶中,都是十二月卅、卅一兩天舉行,這兩年提前一周實施。導致部分同仁對校慶日何時的疑問,此起彼落。此項疑惑始終沒有獲得正確答案。上學期的一次會議裡,再度出現相同問題,當然依舊無解,會中校長指示筆者會後能加以「考證」,冀期獲得正確答案。由於個人曾閱讀過有關日據時代這項史料,腦海中留有一點印象,且文獻資料上有保存,所以欣然答應。
一、 台灣師範學校的濫觴
要瞭解台灣師院何時設立,必須從日據時代台灣師範教育的起源談起。因為北師、中師、南師三校的校史,事實上就是台灣師範教育(培育小學師資)的發展史,認識這個源頭,就可知悉這三個學校的設立日期。
日本明治二十八年(1895)中日甲午戰爭結束,清廷戰敗,在五月八日馬關簽定條約後,把台灣割給日本,於是台灣歸入日本版圖,當年五月廿一日,制定台灣總督府暫時條例,並置民政、陸軍、海軍等三局,樺山資紀就任第一任台灣總督。民政局內設學務部等七部,(台灣教育會,1925,95)。
伊澤修二不但是當時日本國家教育社的領導人,同時也是日本教育界的頂尖人物。在他的教育方針中,將台灣人同化成日本人乃是最重要的統治目標,教育只不過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而已,所以從台灣教育教育一創始,伊澤即考慮以推行日語教育為教育政策的最高原則。(92)(李園會,民90,2)。於是有國語學校、國語傳習所、師範學校的相繼設立。
說起台南師範等三校的設置,就要涉及一件文獻,那就是日本佔據台灣時期,學務部部長心得(職名,是補實部長前的見習官)伊澤修二鑒於情勢,向台灣總督府樺山總督上呈意見書提出:為建立永久之教育事業的兩項計劃中,首先提出設置師範學校的建議:(台灣教育會,1925,8)
(一) 在台灣總督府所在地設置師範學校,並給予附設模範小學校。
(二) 逐漸在各縣所在設置師範學校,並給予附設小學校。
上項意見書,經過相關單位的研究後,認為立意雖好,但不能因應眼前的急需,所以改先設置教員講習所,迅速養成各地方小學校長或教員、及國語傳習所所長或教員。這項建議在明治28(1895)年由伊澤部長向台灣事務局總裁正式提出,翌(1896)年一月獲准,並於21日制定:日本語講習員給與規則。接著三月卅一日,有關台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,由天皇敕令第94號公佈。正式決定設置:台北國語學校及十四個國語傳習所。五月廿一日由台灣總督府發布國語學校的名稱及位置(府令第5號)。(同上,609)。
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:台北
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:八芝林
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二附屬學校:艋舺
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三附屬學校:大稻埕
七月六日町田校長到任。
二、 台灣師範學校的設立
在急就章下設置的教員講習所經過三年的運作,出現了問題。明治卅一(1898)年八月,為了培育公學校教育所需的台籍教師,總督府發布公學校令,令中提到:公學校老師將來擬由設立師範學校卒業生任用之,因而產生設置師範學校的必要性。同(1898)年十二月八日,向台北、台中、台南縣政府照令擬設立師範學校事宜。結果三縣知事均同意設置。第二年明治三十二年(1899)三月卅一日,日本天皇公佈台灣總督府師範學校官制(敕令第97號)。根據該官制的附則第十一條規定,自該(1899)年四月一日起實施,四月九日決定師範學校的名稱、位置、校址、學生人數、開學日期如下:(同上,624)。
(一) 北師範學校
1. 位置:台北
2. 校長:六月廿二日任命小林鼎為校長
3. 校址:七月八日設立事務所於大稻埕公學校內
4. 學校人數:九月卅日49名學生入學
5. 開學日期:十月二日開始上課
(二) 台中師範學校
1. 位置:台中
2. 校長:六月廿二日任木下邦昌教授兼校長
3. 校址:由台中縣知事回答台中無適合地點,准借用彰化文廟為臨時校舍。
4. 學校人數:九月卅日准學生50名入學
5. 開學日期:十月一日開學
(三) 台南師範學校
1. 位置:台南
2. 校長:六月卅日任命澤村勝支教授兼校長
3. 校址:六月卅日准用三山國王廟為校舍
4. 學校人數:九月十日招生,42名入學
5. 開學日期:十月二日開始上課
三、 台灣師範學校的中輟
自從公佈設立師範學校後,當時台灣有卅縣,預定每縣設置一校來養成該縣內的公學教員,但在設立二年後,也就是明治34(1901)年廢縣置廳,師範學校的設置也受到影響。同時也發現進展不如預期,其關鍵在於畢業生分發不出去,師範學校僅設立三年就面臨終結的命運,明治卅五(1902)年三月廿日,首先將台北、台中兩校廢止(告示第31號),並將台北師範學校學生86名,台中師範學校半數的46名學生,撥給台北國語學校,台中師範學校的另半數47名學生撥交台南師範學校。何以單獨保留南師﹖其主要理由僅為:南部學生入學方便著想而暫時保留(同上,625)。二年後(明治卅七,1904)就以(一)交通較趨方便;(二)師範教育在同一系統執行為宜;(三)節省經費….等理由,同年七月八日公佈師範學校官制廢止(敕令第187號),接著10日廢止台南師範學校。將91名學生歸入國語學校 師範部乙科。按乙科不同於甲科,係以培育擔任公學校的台籍教師為目的(日本文部省內教育史編纂會編修,1938,208-15),而甲科是培育日籍教師。
四、 師範學校的再生
隨著教育發展和實際需要,日本政府有識之士認為必須要強化教育。在師範學校弦歌中輟後,這種意識日益升高,到了大正七年(1918),天皇敕令第257號公佈國語學校官制修正,於七月十九日(1918)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設立台南分校,任命隈本繁吉為校長(分校主任:志保田鉎吉),校址:台南市赤崁樓,第二(1919)年一月四日天皇又公佈台灣教育令(敕令第一號)規定實施師範教育的機構為師範學校(同上,924-926)。,三月卅一日台灣總督府依令公佈師範學校規則(府令第23號),四月一日公佈台灣總督府師範學校官制,把原併入國語學校的台北師範,及台南分校,再度獨立設校,四月二日台南師範校長由分校主任志保田鉎吉升任,翌(大正十一年,1922)年三月十日桶盤淺新校舍(即樹林街現址),落成啟用。並取消四年本科,改設五年制普通科。大正十二年(1923)四月六日台灣總督府諸學校官制中改正(敕令第148號)公佈,台中師範設置,四月廿五日開始。照和二年(1927)五月十三日,台灣總督府諸學官制中改正(府令第113號)公佈將台北師範學校分割為兩校。
五、 師範學校的回歸與改制
民國卅十四年二次大戰結束,十月廿五日台灣光復,民國卅五年元月五日,國民政府接收台灣,南師改稱台灣省立台南師範學校後,由張忠仁接任校長。設三年制普通師範科,預科改為屏東分校,十月屏東分校獨立,改稱台灣省立屏東師範學校。
民國五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改制為台灣省立台南師範專科學校,羅人杰出任校長,國校師資由高中程度提升到專科程度,經黃金鰲、耿相曾先後於民國五十六年、六十一年繼任校長,在耿相曾校長時期曾組小組(由蘇輒教授等組成)研討校慶日的問題,最後決定已實施三十年的校慶日子是十二月卅日,其理由為該日是台南師範改制專科,校印送達學校正式啟用的日子。另外配合考慮下三項方便:
(一) 卅日校慶連接卅一兩天舉辦運動,天氣年未適宜,下雨機會少
(二) 連接元月一、二日兩天的新年年假,師生可以在活動完後休息
(三) 廿九日校慶前一天可以做預備活動,包括預演、晚會、各項展覽活動….,全部合計至少五天。等全校於一週不上課,有利課程進度,對老 師不會因不同班級、同一課目,因放假的日子差異而造成不便。
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一日改名為台灣師範學院,國校師資再度提昇由專科而大學程度,民國八十年七月一日,改為國立迄今。
六、 結語:南師的校慶日
以上謹就台灣百年來師範學校的設置及國小資培育的師範教育發展,作概括回顧,其中涉及台北、台中、台南三校的校史,茲作結語如下:
(一) 台北、台中、台南三師校的設置及發展過程相當一致,所以校慶年月完全一樣,日期也差不多,不可能台北107年、台中80幾年、台南105年。
(二) 南師如同台北、台中一樣,校慶都不易確定何日較理想,三十年前的六○年代也面臨此困境,耿相曾校長指派蘇輒教授等人研究,最後確定十二月卅日,實施迄今。
(三) 十二月卅日是否理想的校慶日,可以討論,但很難獲得沒有瑕疵品的共識,筆者謹提下列日子以供大家討論的參考:
1. 在日據時代
(1) 決定設校的日子:明治卅一(1898)年四月九日,北、中、南三校相同
(2) 決定校舍、事務所開始運作的日子:同年六月卅日
(3) 第一屆學生開學的日子:同年十月二日
2. 光復後
(1) 民國政府接收改名台灣省立台南師範學校的日子:35年元月五日
(2) 改制師專8月15日(暑假不便),可採12月卅日,校印啟用日
(3) 改制師院日子:七十六年七月一日
(4) 未來改制大學日子
上述日子,若捨棄寒暑假無法辦理活動不考慮外,所剩無幾了。
註:相關資料涉及日文,筆者不悉,煩請校友郭校長金水協助,本文在他的合作下完成,因此在作者欄特與筆者並列,謹此誌謝。
※參考書目※
台灣教育會(1925)。台灣教育沿革誌。台北:古亭書局出版,民國62年複刻版發行。
李園會(民90)。台灣師範教育史。台北:南天書局出版。
日本文部省內教育史編纂會編修(1938)。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。卷11。